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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公司2022年液氨采购招标第二次公告

   日期:2022-05-18     浏览:0    
核心提示: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液氨采购(生产物资类班车)招标第二次公告发布时间:2022-05-171、招标条件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
  
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液氨采购(生产物资类班车)招标第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7

 

1、招标条件

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液氨采购(第二次)已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液氨采购

2.2     项目规模:2×6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宿州公司2022年液氨采购

液氨1700吨

500

 

一次公告已支付标书费的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二次公告只需报名,无需再次支付标书费,项目负责人在标书发售结束前开通下载权限。第一次招标已缴纳投标保证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仍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缴纳的将按照否决投标处理。缴纳的保证金将按原路退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宿州公司2022年液氨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必须应具有液氨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液氨或氨;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液氨或氨。

6.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2项国内300MW 及以上火电机组的液氨供货业绩,并且每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材料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5-17 17:00到2022-05-27 17:00。

详情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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