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常规岛消防系统设备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常规岛消防系统设备
2.3 招标项目概括
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规划建设规模为一台125MWe机组。
厂址: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濒临北部湾。地理坐标为东经108°53′20″~108°54′23″、北纬19°27′5″~19°28′2″。厂址东北距海头镇约4.5公里,西南距海尾镇约9.5公里,东侧和东北分别与双塘村和南罗村相望,距离分别为2.5公里、4.3公里;东距儋州市约70公里,东南距昌江县城约30公里,西南距东方市约51公里;东北距海口市约160公里,东南距三亚市约150公里。
2.4 招标范围
投标方负责提供本技术规格书提及的常规岛灭火系统(包括常规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包括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与水喷雾灭火系统)、常规岛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常规岛超细干粉灭火系统、常规岛消防水分配系统、常规岛移动式灭火器)设备、材料及其有关的电气控制等附属设备,并负责全部灭火系统的设计、供货、包装、运输、指导安装、调试配合、性能试验、现场技术指导、配合验收,至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
2.5交货地点
海南小堆项目现场
2.6交货期
首批到货2023.12.25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1) 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 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6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900万元人民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常规岛消防系统设备售价:10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2022年05月18日17时00分—2022年05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详情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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