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8-220018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 基础设施工程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电建集团港航建设 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商品混凝土,本次采购材料使用于邹城市白马河、大沙河综合治理及北宿重点采煤沉陷区治理工程,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邹城市白马河、大沙河综合治理及北宿重点采煤沉陷区治理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北宿镇、太平镇交界处,白马河以东、南屯煤矿运煤铁路以北、西故村中心大街以西、孟子大道以南区域。主要目的是通过对白马河及大沙河的防洪治理提高白马河及大沙河的防洪排涝能力;通过对北宿重点采煤塌陷区的改造,提高对白马河水资源的利用率,解决太平镇工业新城的用水问题。
2、招标范围:商品混凝土供应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本次商品混凝土采购总量17100m³,划分2个包件,各包件商品混凝土的规格和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 | 包件1 | 9100 | 白马河、大沙河综合治理及北宿重点采煤沉陷区治理工程一片区 |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立方米 | 1000 |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立方米 | 2000 |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立方米 | 5500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立方米 | 200 | |
5 | 商品混凝土 | C35 | 立方米 | 100 | |
6 | 商品混凝土 | C40 | 立方米 | 100 | |
7 | 商品混凝土 | C45 | 立方米 | 100 | |
8 | 商品混凝土 | C50 | 立方米 | 100 | |
二 | 包件2 | 8000 | 白马河、大沙河综合治理及北宿重点采煤沉陷区治理工程二片区 | ||
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立方米 | 500 |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立方米 | 1500 | |
3 | 商品混凝土 | C25 | 立方米 | 5300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 | 立方米 | 300 | |
5 | 商品混凝土 | C35 | 立方米 | 100 | |
6 | 商品混凝土 | C40 | 立方米 | 100 | |
7 | 商品混凝土 | C45 | 立方米 | 100 | |
8 | 商品混凝土 | C50 | 立方米 | 100 |
注:以上招标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包件1计划交货期为2022年6月至工程结束,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包件2计划交货期为2022年10月至工程结束,按买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
6、质量要求:按技术条款规定要求。
7、货款支付:招标人使用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6个月)、农行保理e融(6个月)、建行e信通(6个月)或电建融信(6个月)等方式支付本次采购货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为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2.投标人应提供2019年至今的实际供货业绩至少3个且每个的合同金额均在2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3.2019-2021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履约记录。
4.企业经营状态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