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组供热技术改造EPC项目招标二交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贵州黔东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东公司)2x600MW 亚临界机组进行供 热改造项目,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青溪镇长冲村,西距镇远县城约 46km,东距岑巩新县城约8km。公司西侧靠近 320 国道和玉三(上瑞)高速公路, 玉三高速公路与 320 国道在公司北面约0.8km 处设有互通出入口。湘黔铁路从 公司西面约 3.0km 处经过,附近设有羊坪站和青溪站。
黔东公司#1 、#2 机组供热技术改造 EPC 项目包含一套供热系统和运行倒班 楼换热系统,总进度及设备交付进度(允许提出更加优化工期)开工时间:
2022 年 07 月 01 日;完工时间:2022 年 08 月 25 日;工期:56 天。2022 年
08 月 25 日前完成供热改造项目系统试运行。
2.2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黔东公司#1 、#2 机组供热技术改造 EPC 工程,采用EPC 总承包方式,在现 有系统的基础上增加一套供热系统和运行倒班楼换热系统,包括系统及设备的 设计、供货、运输、建安工程及调试,金属检测、试运行消缺,装置性能保证, 电厂人员的培训和最终交付商业运行,并提供售后服务等。技术条款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 具备能力和资格承担本招标文件基本条款及附件规定的各项义务的独立法人。
3.2 资质条件
3.2.1 投标人需提供工程设计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
热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一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的分包商资质:
(1)本项目允许分包,所有分包商必须经招标人认可。
(2)项目设计分包商应具有特种设备压力管道 GC1 级和GD2(或 GCD)级及 以上级证书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能力。
(3)土建施工分包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原房屋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安装施工分包商应具有电力设备检修总承包三级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 总承包三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3.3 业绩要求:必须具备近 5 年内(2017 年 04 月 01 日-2022 年 03 月
30 日)300MW 及以上一台燃煤机组供热改造工程承包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 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的复印件(封面、技术协议、签字页等),以证明投标人 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 工需要。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 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 (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3.5 施工设备
3.5.1 投标人应能保证及时提供本招标项目所需的施工设备,其数量和品 种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
3.5.2 若中标,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清单中的关键设备和数 量应及时到场,并保证完好。
3.6 项目经理
3.6.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 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6.2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地方安全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并 要求具备 3 年及以上同类工程管理业绩。(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 /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
3.7 人员要求:
3.7.1 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设计类资质执 业资格,且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1 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 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 3 年以上工程设计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 1 个 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设计的主要负责人。
3.7.2 施工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有效的安全考 核合格证;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1 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 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具有 3 年以上工程设计经验,且至少全过程担任过 1 个 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设计的主要负责人。
3.7.3 安全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安全工程师执 业资格,具有 3 年及以上工程安全管理经历。
3.7.4 其他作业人员中至少从事电力行业本专业工作 1 年以上,均应有至 少 1 个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现场安装、调试和试验的主要技术人员,必须 具备参与 1 个以上同类设备项目的经验。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
3.9.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9.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 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9.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单位;
(2)为本标段(项目)的代建人;
(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 年 5 月 18 日至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