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嘉祥发电有限公司新建供热首站改造工程土建安装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嘉祥发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在 嘉祥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内汽机房东侧扩建端新建一座占地面积约840平方米钢筋混凝土框架的供热首站。首站设计供热能力210MW,主要安装3台130MW高压汽水换热器(其中1台由原首站迁移过来)、1台60MW乏汽换热器、3台2821t/h热网循环水泵及配套的1300KW驱动汽轮机、3台300t/h变频凝结水泵、2台120t/h变频补水泵、1台DN1400的除污器、1台72m³补水箱、1台56m³凝结水罐、化学加药及取样装置、系统管道阀门等附件。厂区内管网(蒸汽管道、高温水地埋管道、凝结水管道、补水管道等)施工。配套的电气、热控设备设施安装施工等。项目计划于2022年7月1日开工,2022年10月31日前完工投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须具有1项供热工程施工合同业绩且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须随投标文件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施工范围、签字盖章页,必要时提供技术协议)等足以满足招标文件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上述要求,作无效业绩处理。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19日09:00起至2022年5月27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