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221100130272)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九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沙阎路生态化改造工程不停车称重和测速系统项目建设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沙阎路生态化改造工程不停车称重和测速系统项目建设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沙阎路生态化改造工程不停车称重和测速系统项目建设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19日08时30分到2022年5月23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8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6月8日10时00分;
开标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阎路生态化改造工程不停车称重和测速系统项目建设服务项目已获批准采购,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沙阎路生态化改造工程及闸桥工程所在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由于该路段临近高速公路出入口,且贯通两大区域,往来车辆半挂货车较多,车辆超重、超速等违章行为较多, 对道路桥梁结构安全和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加强沙阎路超速、超载车辆的管理,降低道路和桥梁维护费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深入研究并与交管部门对接后,拟在沙阎路生态化改造工程项目中增设六套不停车过磅、测速系统。
2.2 招标范围
六套不停车过磅和测速系统(主要分为前端感知系统、网络传输系统、后端管理系统),设备采购、设备运输、设备安装、设备验收,负责项目使用前的标定验收,项目移交指定的政府单位,本次实际采购量以工程实际需用量为准。
2.3 交货要求
本项目交货期限暂定为 90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 资质条件:
①投标人为制造企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设备制造许可证明。
②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代理拟投标产品的制造企业满足第①条中相关要求,并具有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授权书。
(2)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两个及以上不停车称重和测速系统项目业绩,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在150万元以上。
(3)财务要求:2019、2020年无连续亏损。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见本招标公告“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为500元(招标文件及新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项目标书款发票将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形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潜在投标人在成功支付招标文件及新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后,可在“投标管理-我的标书订单”页面点击【开票】按钮,自行下载获取电子发票。平台开票时间为当月1日至24日,其他时间不开具,如需开票请待下月1日后再自行申请。
4.3潜在投标人须登陆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以下简称“新平台”,服务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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