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电厂智能盘煤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龙岩电厂智能盘煤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603795,招标人为国能神福(龙岩)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神福(龙岩)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福建公司龙岩电厂智能盘煤系统建设项目,包含龙岩公司智能盘煤系统所需的所有硬件和辅材,并按要求完成智能盘煤系统安装(包括安装搭架所有工作)和联调工作。电厂现有1个条形封闭煤场,总长:400米,宽:90米,高:30米 (中间通道约10米),智能盘煤系统覆盖至厂内全部的储煤场地,使其具备自动盘煤能力,支持远程实时盘煤并自动采集上报(含与PES系统企业端管理系统的数据传输接口)。具体招标内容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2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详见下表: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项目地点 |
工期 |
备注 |
福建公司龙岩电厂智能盘煤系统建设项目 |
在龙岩电厂煤场顶部增加12套固定式激光扫描仪及全自动盘煤控制系统,提供构成全自动盘煤体系统所需的全部软、硬件及安装材料,负责系统设计、设备供货、安装、调试、改造及与其它系统的接口工作等。 |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东三路6号 |
合同签订后40个日历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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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工期及技术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火电机组煤场棚顶悬挂固定式智能盘煤系统(或合同内容包含煤场棚顶悬挂固定激光盘煤仪系统)供货及安装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一个担任国内火电机组煤场智能盘煤系统(或合同范围包含煤场激光盘煤仪系统)安装或改造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5-2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5-25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