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入厂煤智能验收中心建设(含规划设计)招标公告
邹县发电厂入厂煤智能验收中心建设(含规划设计)项目资金为邹县发电厂2016年技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山东省济宁市邹城 2.2 项目规模:2×10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邹县发电厂入厂煤智能验收中心建设(含规划设计) 】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2) 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或一年内因特重大事故被国家应急管理部通报的。 4.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工程设计机械行业物料搬运及仓储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完成勘察设计能力,拥有项目管理、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及燃料采制化相关技术人员和必要的技术装备,能对工程项目建设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对工期、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4年内(2019年—至今)至少国内2个不同火电企业签订设备厂房设计及施工内容。有效业绩包括的证明材料(含合同、用户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客户满意度或其他证明材料) 7.财务要求: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5-19 14:00到2022-05-27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