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竞标公告(公开竞标)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 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光伏支架,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华能宾川龙口150MW 农业光伏发电项目位于云南省宾川县。规划装机容量交流侧 150MW;容配比不低于 1:1.12;接入升压站电压等级:220kV。工期:2022年4月15日开工,2023年1月18日完工,总工期 298个日历天。
2.竞标范围:
水电一局云南分局宾川龙口光伏发电EPC工程项目部施工用光伏支架及预埋管。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1 | 光伏支架 | 镀锌型钢或锌铝镁、150MW | 5900吨 | 详见附件图纸 |
以上招标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注:本次招标为固定价招标,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予调整。)
4.交货时间:以买方提交需求计划要求时间为准,暂定首批供货期限为在买方提交需求计划后25个日历台日内(预计供货总期限为4个月)交货,后续供货周期为买方下订单后7个日历台日内首批交货;因业主征地原因,光伏支架每批次下单量为3兆瓦至30兆瓦不等,投标人不得以招标人订货数量少为由拒绝供货,否则将对项目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货物运至买方指定倒运场地后(路况好,供应商不用二次倒运),货物卸车及倒运至施工现场由买方承担。(供货期预计为2022年06月至2022年09月)由于采购人工期较紧,支架采购数量较多,采购人为保证现场正常施工,有权从首选中标人划分一定数量支架由备选中标人供应,划分数量不超过中标总量50%。
5.交货
6.质量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光伏支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各项性能参数必须满足买方设计文件规定及相关图纸要求(详见附件设计总布置图、设计施工图及主要工程量表),每批次进场立柱的具体尺寸需根据买方发货通知单要求为准,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均以最新版本为准。
投标人需提供光伏支架厂家相关资质,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支架相关技术资料,并提供符合相关规范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需提供合格证等资质文件,投标人须具备对光伏支架的设计及优化能力。
投标人需随车提供送货清单、支架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必须随车携带,提供给买方。投标人必须保证支架材料包装完好,否则在卸车过程中,由于产品包装问题造成招标人人工费、机械费增加的,将从材料款中对相关费用予以扣除。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满足光伏支架日生产加工能力不低于5MW,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含)以上。且投标人必须是水电一局合格供应商。投标人必须具备设计图纸的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应的计算书。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含)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支架供货合同不少于5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供货业绩;应具有支架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4.竞标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其它要求:投标人务必满足上述要求方可投标。由于采购人工期较紧,支架采购数量较多,采购人为保证现场正常施工,有权从首选中标人划分一定数量支架由备选中标人供应,划分数量不超过中标总量50%。
6.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