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黑龙江分公司大庆热电全厂节水与废水综合治理改造EPC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建设一套180m3/h循环水排污水处理系统和2×4 m3/h末端废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主要包括循环水排污水处理系统和末端废水处理系统两部分,工艺要求如下:
(1)循环水排污水处理系统主工艺方案采用化学结晶造粒工艺→澄清器→过滤器→超滤→反渗透工艺;反渗透浓水利用原有管路输送至脱硫系统回用,反渗透淡水作为化学制水系统超滤水箱、循环水系统补水,澄清器排泥输送至再生水系统进行处理。循环水排污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水量为180m3/h。
(2)末端废水处理系统采用旁路烟气蒸发工艺,雾化方式为高速旋转雾化,旁路烟气蒸发水量按2×4m3/h,一机一塔设计。
2.2装机规模:2*350MW热电联产机组
2.3工期: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施工、设备及管道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具备生产投运能力。
2.4招标范围:本工程采取总承包(EPC)的形式,采购范围为大庆热电全厂节水与废水综合治理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土建和安装工程、设备制造及供货、调试及验收等全部工作,并包括新建系统与原有系统的连接、外围连接管线、进线电缆、消防、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两项条件之一:①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 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具有二级以上(包括二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证明文件。
3.2.4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类似工程(循环水排污水处理或末端废水处理系统)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工作范围页和能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21日9:00起至2022年5月27日17:00止。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