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魏家峁镇
1. 招标条件
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防洪评价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露天煤矿一期设计规模6.0Mt/a,二期规模为12.0Mt/a,配套电厂分别为2×660MW和6×1000MW。目前,6.0Mt/a规模的露天矿、2×660MW规模的一期电厂均已建成并运行。
2.2服务期:双方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
2.3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编制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1200万吨矿防洪评价报告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完成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防洪系统竣工验收,并经水利局、水务综合执法局等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进行备案。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规模1000万吨/年及以上露天矿防洪评价项目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签订日期、合同范围、煤矿规模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23日9:00起至2022年5月30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详情请联系如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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