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电锅炉蓄热辅助调峰项目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碳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2.2 规 模:本工程建设200MW电极锅炉(即增加200MW电调峰能力)和8000 m³常压蓄热水罐 。本期工程于电厂内新建1座电锅炉厂房,厂房内设200MW电极锅炉;室外设置8000m³蓄热水罐一座;同时扩建220kV配电装置包含建筑、结构、电气、热机、热控、给排水,消防,暖通空调等专业土建、安装工程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等。
2.3 标段划分: 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电锅炉蓄热辅助调峰项目PC总承包。
2.4 施工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 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
2.5 计划工期:计划2022年6月10日- 2022年9月30日(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2.6.1所有土建、安装施工,包括地磅(汽车衡)及控制系统移设、门卫室拆除及新建、临时措施(含安全措施)、临时道路、土石方挖掘、渣土排放、施工电源、施工水源、土建、设备安装(含机务、电气、热控、给排水、采暖、通风、消防系统等,包含管道焊口无损检测、水压试验、运行调试、醒目标识标识及美化等;
2.6.2设备、材料供应(详见建筑、安装乙供设备(材料);
2.6.3全部施工协调;
2.6.4障碍排除及恢复,包括施工影响到的管线(自来水、污水、雨水、石油、煤气、电力、热网等)、树木、绿地等设施迁移、保护,恢复原样;
2.6.5道路修复:厂内道路按电厂管理部门要求设置安全措施,修复破损交通设施、道路及交通标志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许可证(承装一级、承修一级、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锅炉)(A)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2) 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1)具有热电联产新建或改扩建工程业绩(合同金额不小于3000万元)不少于1项或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建设工程合同业绩且不少于1项(应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体现具体承包范围的关键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2)具有220kV及以上变电站(或升压站)新建或改扩建工程业绩不少于1项(应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体现具体承包范围的关键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5月23日09时00分起至2022年05月31日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 电锅炉蓄热辅助调峰项目PC总承包"售价: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