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河北公司邯郸东郊基于“低温烟气浓缩+无机聚合固化”机理的废水零排放及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003944,招标人为 邯郸东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邯郸东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工程厂址占用土地属肥乡区大寺上镇东高家寨村和小漳堡村,厂址北距309国道约1.2km,西距邯郸市约15.4km,东距肥乡区城约15km,从厂址经由309国道可直接与G4(京港澳)高速公路、G22(青兰)高速公路以及107国道相通,交通条件便利。公司建设安装有2×350MW超临界抽汽供热机组,匹配2台1098t/h超临界中间再热煤粉直流炉。炉后建设2套全烟气量处理的单塔双循环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本工程配套建设2套脱硫废水零排放装置,在确保SO2脱除率的条件下,脱硫废水零排放装置在设计工况下处理脱硫废水量不小于15t/h。本工程建设两套脱硫废水零排放装置,全部处理两台机组湿法脱硫产生的脱硫废水,同时不影响主机及脱硫系统的投运。
招标范围:基于“低温烟气浓缩+无机聚合固化”机理的废水零排放及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工程。包括东郊一期#1、2机组整套完整的脱硫废水设计、供货、施工、安装、管理、调试、试运行、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也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运行及维护的培训,并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性能验收试验。基于“低温烟气浓缩+无机聚合固化”机理的废水综合治理及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工程整体性能保证由投标人负责,并满足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工期:暂定自 2022年06月20日开始,2022年12月31日结束。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水污染防治工程类)。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国内火电厂3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工艺须包含低温烟气旁路浓缩塔工艺、处理水量≥10t/h)EPC总承包业绩2份,且至少一项已成功投运。投标人须至少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2份和对应已投运合同的用户证明文件扫描件1份,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证明文件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如果为一级建造师应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脱硫废水零排放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脱硫废水零排放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5-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5-30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