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黑山露天煤矿首采区开拓与外排土场建设协调发展研究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403986,招标人为 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新疆托克逊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黑山露天煤矿位于托克逊县西北约90km,北距乌鲁木齐市约65km。行政区划隶属托克逊县管辖。矿区内冲沟发育,沟谷常年干涸,矿区内及附近没有河流、湖泊、沼泽、大型水渠及水库等自然或人工水体。矿区属大陆性干旱及高寒气候,矿区气温变化大,冬寒夏凉,昼热夜凉,年冻结期长达5个月以上。
目前,露天矿剥离和采煤均采用单斗-卡车开采工艺,共划分为4个采区,当前正在开采首采区。采场北帮为非工作帮,东帮为端帮,西帮和南帮为工作帮,工作线成“L”型布置,向西和向南进行推进。西帮和南帮地表已经到界,两个工作帮正在按初步设计的最终帮坡角进行逐水平靠界。东帮地表有临时煤场,2022年第四季度方能完成移设并逐步对东帮实施缓帮开采。
未来两年的采场开拓空间受到局限,生产布局较为困难。两年后,采场东扩过程中,会涉及设备大型化、采煤及剥离半连续系统的移设、采场抽排水系统的布置及移设、运输系统的总体规划等系列问题;南部卡车排土场受地形因素影响,西侧排土空间不足,需要调整排土场运输系统并依据采剥计划编制增高扩容方案。北部胶带排土场即将启用,排土台阶及运输系统工艺布置需要制定方案;综上所述,首采区在纵采转横采后的全部时间段内,采场与外排土场的采、运、排协调部署以及涉及的重大工艺方案需要进行专题研究,为矿山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不分标段,主要研究内容为:
(1)对首采区的开采境界进行优化,主要包括地表境界和深部境界的优化。
(2)设备大型化研究。
(3)提前内排的方案研究。
(4)采煤和剥离半连续系统布置及移设方案研究。
(5)采排场抽排水系统布置研究。
(6)首采区开采过程中的运输系统布置研究。
(7)南排土场运输系统优化研究。
(8)南排土场增高扩容研究。
(9)北部胶带排土场排弃方案研究。
(10)首采区剩余服务年限内各年度的开采计划研究。
2.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其中研究内容工期一年,跟踪服务期二年,合计三年)。
2.1.4服务地点:黑山露天煤矿。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露天煤矿开采计划研究或露天煤矿建设研究或露天煤矿发展研究的合同业绩1份,且单项合同(或任务书)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投标人有相关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项目课题的可以提供计划任务书代替,并附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高级技术职称(采矿工程或者安全工程专业)。
(2)2017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露天煤矿开采计划研究或露天煤矿建设研究或露天煤矿发展研究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5-25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5-31 18: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