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奎屯市城区供热管网改造工程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发改委以七师(投资)备[2018]00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奎屯市城区供热管网改造工程塔城街(库尔街北侧至北京西路北侧)供热一次管道改造更换工程(管网拆除及土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发改委立项批复投资额为7240.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43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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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奎屯市城区
3.工程规模:1、伊犁路:(天南街至团结北街)预制聚氨酯保温管规格为φ960 x 14,直埋管道长度2492米,拆除原DN500管道。2、伊犁路:(团结北街至英华里管道分支处)预制聚氨酯保温管规格为φ850x12,直埋管道长度1076米,拆除原DN500管道等。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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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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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奎屯市城区供热管网改造工程塔城街(库尔街北侧至北京西路北侧)供热一次管道改造更换工程(管网拆除及土建工程) |
塔城街(库尔街北侧至北京西路北侧)供热一次管道改造更换工程(管网拆除及土建工程) |
30 |
施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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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等级及范围: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或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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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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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5月25日 00:00:00至2022年05月30日 23:59:59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详情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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