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能新疆甘泉堡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增量配网300MW光伏220kV送出线路EPC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404007,招标人为 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新疆甘泉堡综合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首府北部,距市中心45km,紧邻五家渠市和阜康市,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系自治区新型工业化主阵地、首府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甘泉堡增量配电网位于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增量配电网总面积为89.4平方公里,分为南、北两个区域。其中:南区总面积约35.3平方公里,东至米东大道,南至小黄山铁路和 216 国道,西至三十八号路,北至三十四号路;北区总面积约54平方公里,东、北至十七号路,南至六号路,西至三十一号路。国能新疆甘泉堡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增量配网300MW光伏发电项目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规划配套项目,光伏电站建设220kV汇集站,通过220kV送出线路接入增量配电网合盛变电站,光伏电源将在增量配电网内部消纳。新建1回220kV输电线路。增量配网30万千瓦光伏汇集站220kV线路工程起于光伏汇集站,止于合盛220kV变电站,线路路径长度10km,同塔双回段长2×3.3km,只挂单边导线;单回路段长6.7km。本工程线路位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且全部位于甘泉堡工业园区内,全线海拔400m-500m,地形均为平地。导线均采用双分裂 JL/G1A-630/45钢芯铝绞线,子导线水平排列,分裂间距500mm,地线采用两根48芯OPGW-150光缆。设计风速29m/s,覆冰10mm。米东区境内线路附近有甘泉堡工业园区道路可用,线路整体交通条件良好。
2.1.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EPC总承包工程,不分标段,以总价包干的方式完成并网发电的全部工程,除非本招标文件另有说明,凡是可研报告所描述的有关220kV线路的建设内容均属于投标人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此。本招标文件与可研报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
(1)新建220kV输电线路1回,线路路径长度10km,同塔双回段长2×3.3km,只挂单边导线;单回路段长6.7km,导线采用2×JL/G1A-630/45钢芯铝绞线,双地线采用48芯OPGW-150光缆。
(2)建设规模范围内的勘测、设计、供货、安装施工、调试、试运行、试生产、最终通过验收、移交生产、性能保证、质保期服务、结算、配合业主决算审计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程。
(3)220kV输电线路1回土建部分,电气部分(设备安装、系统调试、带电试运行等)等均属本工程设计供货施工范围。
(4)本工程设计包括详细勘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设计和竣工结算编制;路径走廊的通道占用和征用、临时占地及青苗赔偿、沿途交叉跨越、基础工程、杆塔组立、架线工程、辅助工程(含防坠落装置、三牌、分色牌等)、设备及材料采购、设备材料运输、施工、设备安装和调试、试验、试运行、检测、检验、接入系统、竣工验收(包含验收费用)、投运、工程交接等,并提供设备永久标识牌。
(5)采购供货包括本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全部设备和材料订货、供应、监造、催交、运输、验收、功能试验、现场卸车、现场仓储保管和发放等;施工包括本工程建设范围之内的全部安装工程施工;调试包括本工程范围内的电气试验,投运送电;验收包括阶段验收、竣工检验和项目竣工验收,并通过性能考核,实现正常送电目标后交付,并承担保修责任期。要求投标人对项目的先进性、完整性、可靠性、实用性以及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全面负责。
(6)承担办理用地征地手续、征林/草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地形图测绘、修建性详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供地手续、施工许可、竣工备案所需的技术服务费用,并取得相关合规性证照。
(7)施工手续办理、项目启动、临时用地手续办理、树木移栽、设施搬迁、施工临时用电、施工临建搭设和管理、施工后设施恢复、生态植被修复等工作,场地平整、站区绿化等。
(8)负责项目环保、水保、安全、质监(包括第三方实验室抽检)、计量、档案、职业卫生健康、各阶段验收、规划验收,并承担相关费用缴纳。
所需的专项专题设计以及审查,安全性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查;
(9)投标人供货范围应包括所有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并提供设备永久标识牌(不锈钢)。
(10)负责现场土建和机电安装工程涉及到的各项检测、审查等工作。
(11)适应新疆维稳需要的安防设施在投标人工作范围内,满足标准GA 1800.1-2021《电力系统治安反恐防范要求 第1部分:电网企业》。
(12)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均由承包人负责办理或配合发包人办理,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临时用地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仅永久土地费用由发包人负责。
具体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3工期:总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6月20日。如开工日期推迟,工期顺延。
2.1.4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施工或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电压等级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若电压等级无法在合同中体现,须在用户证明中体现)。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电力工程相关专业)。(投标人若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施工或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施工或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施工或220kV及以上输电线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1)(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2)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施工负责人(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安全负责人(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须为投标单位在职正式职工,须提供企业为以上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的清晰扫描件(网上查询页面或其他查询材料),时间要求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起往前推算的一年内且连续6个月。注: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需由不同人员担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1)疆外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许可证,且该项目所要求资质及提供的项目经理需在备案册内(可中标后提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2)若投标人提供国外业绩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合同原件关键页扫描件及中文译本扫描件,用户证明可以不要求盖章签字即可。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5-25 18: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6-01 18: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