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华电轮台热电有限公司汽轮机、发电机标段已由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轮台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2号机组A级检修及保温、脚手架日常维护
2.2项目规模:2*350MW等级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号机组A级检修:55天(以招标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保温、脚手架日常维护:2022年07月10日至2023年07月09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汽轮机、发电机标段 | 2号机组汽轮机、发电机标段A级检修 | 200 |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电力承装承修承试一级资质或具有同类型机组制造业绩。
7.2投标方必须具有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8.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方需提供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机组装机容量300MW及以上A级检修或制造业绩2项合同业绩(含首页、合同内容、盖章签字页,合同业绩必须真实有效,若采用虚假业绩一经发现予以废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05-25 11:40到2022-05-31 17: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2-06-20 09:30。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详情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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