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kV全屏蔽复合绝缘管型母线采购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方为 营口热电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kV全屏蔽复合绝缘管型母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2.2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12kV全屏蔽复合绝缘管型母线(990米额定电流为3150A全屏蔽复合绝缘管母线及其配套支柱支架等钢构架,具体详见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一览表。)
2.3 交货地点: 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仓库或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2.4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8月15日前全部到货
3. 投标方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方必须是12kV及以上全屏蔽复合绝缘管型母线专业生产厂家,并提供厂内工频耐压与局部放电检测试验报告。
3.2.2业绩要求:投标方提供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12kV及以上全屏蔽复合绝缘管型母线项目的合同业绩至少3项,需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包含合同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26日9:00起至2022年6月1日17:00止。(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