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新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洁及酒店用品集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保洁及酒店用品集中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一家供应商作为新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各管理处需求的保洁及酒店用品供应单位,并与之签订保洁及酒店用品采购框架协议,具体项目的采购数量需签订合同后,根据企业的需求执行。
服务期:2022年7月1日—2024 年6 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具有三个或以上保洁或酒店用品类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影印件);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 5月27日9:00起至2022年 6月1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