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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钢老厂区Ⅱ号、Ⅲ号地块土壤修复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2-05-2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青钢老厂区Ⅱ号、Ⅲ号地块土壤修复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公告发布日期:2022/05/27 15:25:15 项目名称:青钢老厂区Ⅱ号、Ⅲ号地块土
青钢老厂区Ⅱ号、Ⅲ号地块土壤修复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2/05/27 15:25:15
项目名称: 青钢老厂区Ⅱ号、Ⅲ号地块土壤修复工程总承包
工程地点: 李沧区遵义路5号
资金来源: 其他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工程-其他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306050000元 工程造价: 267257738.15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263000立方米
计划文号: /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青岛城投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王腾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916950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城投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海尔路166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 王腾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8916950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佳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张栋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85966519
统一投资项目代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青钢老厂区Ⅱ号、Ⅲ号地块位于青岛市李沧区楼山街道遵义路5号。青钢老厂区Ⅱ号地块位于青钢老厂区中部,占地面积约355284.42平方米,土壤修复方量约1.33万立方米;青钢老厂区Ⅲ号地块位于青钢老厂区西南部,占地面积277050.49平方米,土壤修复方量约24.97万立方米,其中Ⅲ号-1地块土壤修复方量约17.27万立方米,Ⅲ号-2地块土壤修复方量约7.7万立方米。基坑水采取抽出处理。具体情况以《原青岛钢铁有限公司Ⅱ号片区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简本及《原青岛钢铁有限公司Ⅲ号片区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简本为准。
2.招标内容:青钢老厂区Ⅱ号、Ⅲ号地块土壤污染修复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土壤修复方案编制、施工方案编制、污染土壤修复治理、基坑水抽出处理等,并确保土壤修复方案、施工方案通过青岛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或备案;对污染场地进行修复治理,达到《原青岛钢铁有限公司Ⅱ号片区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简本及《原青岛钢铁有限公司Ⅲ号片区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简本修复目标要求,通过第三方效果评估单位验收合格,最终移出山东省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不分标段263000立方米青钢老厂区Ⅱ号、Ⅲ号地块土壤修复工程总承包267257738.15
二、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全部标段:2.1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环境工程(污染修复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2施工资质: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施工投标人需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与持有各区(市)主管部门核发的《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或青岛市城市管理局(或市市政公用局)核发的《青岛市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特许经营权证书》的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垃圾运输合作协议,投标人本身具有上述证书的除外;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6.投标人参加投标上三年度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全部标段:1.1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1.2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1.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派出设计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各一名,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全部标段:2.1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环境工程或环境保护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2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应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1.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限定为2家,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详见附件),约定牵头人和成员方的职责分工;联合体由设计成员方和施工成员方共同组成,其中,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设计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中第1条、第2条第2.1款、第5条、第6条,及"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中第2条第1款和第3条要求;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施工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中第1条、第2条第2.2款、第3条、第4条、第5条、第6条,及"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中第2条第2款和第3条的要求;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满足上述"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中第1条、第3条的要求。牵头人负责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委派。
2.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项目不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上五年度必须具有一项同类工程业绩(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的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或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不含矿山修复、农田修复、流域整治、水体修复、底泥治理工程)。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十 、投标文件递交
本项目不实行电子评标,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无需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市民中心位于市南区福州南路17,27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楼8号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2-06-17 09:30
十二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监督部门、电话: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0532-84661106。
3.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备注:具体开标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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