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西江教育园区路网项目三期工程设计服务(重) 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港市西江教育园区路网项目三期工程设计服务(重)(项目名称)已由 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港市西江教育园区路网项目三期工程建议书的批复》贵发改投资〔2021〕423号 (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贵港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拨款及多渠道筹措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GXZY2022001(重)
报建号(如有): /
建设 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工程、沿线管线工程等。
合同估算价: 651万元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政策、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符合审查要求,通过初审和终审。
标段划分:(如有) /
R设计服务期限: 60 日历天,R定额期限 60 日历天①设计合同载明的计划开始设计之日起 15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②设计方案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③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④施工图设计经审查后 5 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⑤施工配合:从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如本项目包含施工图设计)。
【备注:建筑工程设计定额服务期限应按《全国建筑设计周期定额(2016年版)》确定,不得任意压缩设计周期,确需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并增加压缩周期费用,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市政工程项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招标范围: □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 R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R初步设计招标 R施工图设计招标 □其他: / 【备注:除概念性方案设计,鼓励对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设计总包招标。】包含项目实施性方案设计及估算编制、勘探布置图、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含道路、结构、给排水、综合管线、海城市设计及评审等主管部门要要求的设计内容)、配合前期报批工作(水保、审图、施工等前期工作),后续设计服务、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工作量占本工程原定整个设计工作量的20%以内的,不再另行支付设计费;变更设计工作量超出本工程原定整个设计工作量的20%以上的工作量,按收费标准及签订合同约定的中标费率计算超出20%部分的设计费,并按8折优惠率下浮另行计取)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以下简称:“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备注:招标人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设计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
3.2 业绩要求:R无要求
3.3 财务要求:☑有要求:近3年,指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财务报表)。
3.4 信誉要求:无要求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上的信息为准。
3.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市政道路工程专业负责人 1 人,执业资格(职称):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1 人,执业资格(职称):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桥梁专业负责人 1 人,执业资格(职称):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园林绿化专业负责人 1 人,执业资格(职称):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电气专业负责人 1 人,执业资格(职称):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造价专业负责人 1 人,执业资格(职称):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以上主要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员工(以近1个月(2022年4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
3.8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R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 标段为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 资格要求:无。
□ 标段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 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为 (中小微/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大型/大中型)企业不得参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6 月 21 日 9 时00 分,地点为 贵港市 (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投标保证金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坚决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建发〔2020〕2 号)》的精神要求,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8. 注意事项(其他补充事宜)
鉴于目前新冠肺炎疫情复杂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根据贵港市 的要求,现将关于本项目开标事宜通知如下:
(1)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开标人员:从贵港以外的省(区、市)来贵返贵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抵贵后严格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1、4、7天做好核酸检测。开标前需提交居家证明及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结果方能参加开标。(该条要求为目前交易中心的防控要求,由于疫情反复,如开标时期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关于是否需要落实7天隔离等要求,均以贵港市 或咨询贵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最新通知为准,投标人务必关注相关网站的最新消息)。
(2)不能提前抵贵实施居家隔离的投标人,可以选择邮寄递交投标文件。①投标人需将密封包装好的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好材料包装和密封后另行进行邮寄包装,材料包含投标文件及开标会需要的开标会所需的证明材料)寄到以下
②寄件人应为投标单位聘请的正式员工,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留寄件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
③选择邮寄按要求邮寄的投标人视为对所投标项目的开标记录、密封性结果、唱标报价等予以确认,其签到时间以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交易中心收到邮寄文件后将于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运送到指定开标室),签到表和开标记录表等将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对该投标人标注“邮寄”字样。
(3)所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人员开标前应做好疫情防控承诺书,开标前递交给贵港市 ,模板详见网页通知 : :9005/zxdt/20220216/d106447f-b162-421f-a719-d0df1ec875e0.html。由于疫情反复,如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以最新通知为准,或咨询贵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前做好相关防控准备工作,以免影响投标。未尽事宜,请投标人务必随时关注交易中心网站公告( /ggggzy/)。贵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0.设计费用支付方式
本项目设计费无预付款。1.初步设计及概算经主管部门批复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的 30%。
2.施工图通过施工图审查备案并按合同约定提交合格成果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的 80%。
3.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并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的 100%。
11. 本项目要求采用新型技术(可选)
R无
□有,要求采用以下技术:□装配式技术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其他: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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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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