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西藏山南措美县哲古5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21100110415)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三峡西藏山南措美县哲古5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三峡西藏山南措美县哲古5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设备采购(25MW);
(002)三峡西藏山南措美县哲古5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设备采购(25MW)。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三峡西藏山南措美县哲古5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设备采购(25MW))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002三峡西藏山南措美县哲古5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设备采购(25MW))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5月28日08时30分到2022年06月01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6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16日10时00分;
开标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西藏山南措美县哲古5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设备采购,项目业主为三峡集团西藏能源投资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三峡西藏山南措美县哲古50MW风电项目位于山南市措美县中部、哲古镇南部区域,距离措美县城直线距离约22km,距离哲古镇直线距离约12km。地貌以高原荒地、裸露地面为主,地表植被覆盖较少,平均海拔高度介于5000~5065m之间。
本期项目拟建设装机容量约50MW,拟安装单机容量为3.X MW的风力发电机组。本项目与山南市措美县哲古分散式风电场工程共用一座110kV升压站,通过已建成的升压站及配套送出线路并入藏中电网。
2.2 交通运输条件
场址毗邻省道S101、琼错线县道,附近地势较平坦。本项目的大件设备运输,主要为公路运输,参考的运输路线:产地→格尔木—G109→拉萨—G318→贡嘎—S101→山南—琼措线→风电场区。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包括2个标段,2个标段的招标范围一致,各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每个标段招标范围为装机规模25MW、单机容量为3.X MW(含3.0MW)陆上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设备和配套服务(含质保期服务、塔筒全过程驻厂监造等),具体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风电机组(含配套塔筒)及附属设备的设计 、制造、试验、包装、发运至现场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安装指导、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专用吊具(含机组、塔架、拉伸器)、专用工具及质保期的消耗品、备品备件等。
(2)风电机组:内容包括整套风力发电机组、塔筒之间及塔筒与基础法兰、机舱之间及与轮毂、叶片连接螺栓等所有紧固件、升降机及其附属设备、高低压开关柜及二次设备、塔筒内的主控柜和机组与主控柜之间的电线、电缆、光缆、尾纤及尾纤盒、桥架、风机计算机监控系统(包括上位机、现地控制单元、网络设备、二次安全防护设备、远方监视终端、打印机、软件等设备)、风机辅助控制系统(包括机组状态在线监测与故障诊断系统、视频监控及安全警卫系统、智能消防系统等设备)、能量管理系统、防雷接地装置等。
(3)配套风力发电机组塔筒、预应力锚栓组合件(含风电机组基础设计图纸)、法兰、塔筒上段与机舱连接传统法兰、塔筒内结构件及连接螺栓采购;塔筒设备运输服务及保险;备品备件(连接螺栓要求按单台机组提供总量2%,少于1个时按1个提供);技术资料及相应服务(包含预应力锚栓现场安装指导、产品送第三方检测以及取得相关报告等)。
(4)本项目具有科研属性,拟开展措美哲古极高海拔50MW风电项目关键技术研究等科研工作,中标人负责完成相应机组科技创新研究总结报告。
投标人就本项目仅限投标一种机型(包括同时投标2个标段),每个标段投标机型总容量允许上浮小于1台投标机型容量,最终根据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其他要求和说明:
(1)本项目进场道路路线为山南—琼措线→风电场区。大件运输可从琼措线经过进场道路进入风电场。场内道路范围是指招标人修建风机所需的检修道路,风电场检修道路以外的所有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村通道路等都不属于风电场范围,其中进入本风电项目范围内之后为满足本次招标所购设备运输所需要的道路改造及桥梁加固的费用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人仅承担场内道路为满足本次招标所购设备运输所需要的改造、桥梁加固的费用,不免除投标人在本次招标所购设备交货之前的运输和保管责任),其他为满足本次招标所购设备运输所发生的道路改造、桥梁加固、二次倒运、多次倒运、运输协调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条件进行微观选址并出具报告。
(3)投标人必须参与本项目对质保期风机保证发电量的考核;若投标机位因客观原因无法建设,备选机位替补,替补后利用小时数也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4 交货批次和进度(第一、二标段)
买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时间,卖方不得据此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交货计划:
(1)预应力锚栓组合件:
第一批次:2022年7月20日前到货不少于3套;第二批次:剩余所有2022年7月30日前全部到货。
(2)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及其附属设备:
第一批次:3台套塔筒及其附属设备2022年8月20日前全部到货,3台套风力发电机组2022年09月15日前全部到货;第二批次:剩余所有设备2023年05月30日前全部到货。
上述设备供货需满足现场施工进度要求,具体时间、批次及数量以买方通知为准。
交货
交货条件:机位处车板交货(即投标人负责将货物运抵买方指定的机位或现场其他地点并承担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前的所有手续、费用和风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① 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风电机组制造商;
② 具有所投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设备的设计、制造等总成能力。
(2)业绩要求:
① 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0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供货业绩不少于200台套(须提供合同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② 具有3000米及以上高海拔风力发电机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投标人可对其投标标段的塔筒设备进行专业分包,其分包商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若不分包,则投标人还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①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 具有钢结构制造企业一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压力容器制造D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 200台套3.0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塔筒设备的制造业绩(须提供合同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须对2个标段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2年05月28日08时30分到2022年06月01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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