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
1. 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锡林浩特热电公司(西三矿)矿坑环境治理施工项目拟采用锡林浩特热电公司一期、二期共4台供热机组排放的灰、渣及石膏对西三矿采坑进行回填及生态修复,通过利用粉煤灰回填废弃采坑,能够有效减小土地资源损失,进一步恢复该区域地形地貌景观,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使本区生态环境逐步修复。
治理区位于锡林浩特市西北约 7公里处西三矿,行政区划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宝力根苏木管辖。采坑治理区面积20.58万平方米,废弃矿坑总回填容积361.03万立方米。坝体边坡设计的关键是要保证堆体的稳定性,在满足稳定性前提下尽可能增加库容。
计划工期为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合同签订后30天具备连续回填灰渣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3.2.1.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1.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
3.2.2.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建造师。
3.2.2.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2021年至今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及劳动合同)。
3.2.2.3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技术职称。提供2021年至今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及劳动合同)。
3.2.2.4投标人拟派安全负责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C类)。提供2021年至今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及劳动合同)。
3.2.3 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施工业绩或火电厂贮灰场灰渣填埋治理工程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含合同首页和签字盖章页以及能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30日9时起至2022年6月6日9时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详情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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