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宁夏)新能源有限公司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项目制氢站和加氢站监理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项目制氢站和加氢站监理服务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国华(宁夏)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拟建站站址位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宁东精细化工园区
2.1.2招标范围:
两座制氢站(规模:永利制氢站5000Nm3/h;清水营制氢站15000Nm3/h),两座加氢站(规模:枣泉加氢站1000kg/d;永利加氢站3000kg/d)项目设备采购、安装、施工、调试直至全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全过程(包括外委单项工程、五通一平及配合业主完成工程决算审计)的监理工作。在业主及其派出机构的指导下,按照有关规范、规程、合同约定等对所辖标段的全部工程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和工作协调;同时对缺陷责任期的工作承担责任。
2.1.3服务期限:计划施工周期2022年7月1日-2024年1月31日,施工期19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服务周期以实际入场和实际离场时间分段累加计算,中间间断时间不计入。如工程工期有变动,服务周期随之变动,服务费用不做调整(监理人须履行完成所有合同义务)。
2.1.4工程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并符合国华投资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石油化工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和机电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制氢站或石油化工工程监理合同业绩2份(单项合同金额≥285万元),且均已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监理工程师(化工石油工程专业)资格注册证书,且认定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资格不得低于2年(以注册证书的签发日期为准。
(2)总监理工程师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制氢站或石油化工工程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历(单项合同额≥285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单位任命文件(后补无效)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总监理工程师及单位名称)。
(3)总监理工程师年龄60周岁以下。同时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单位近1年社保缴费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5-3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6-06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详情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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