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头能源李家壕煤矿副井井筒铺设沥青路面工程公开招标,项目单位为:李家壕煤矿,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李家壕煤矿行政隶属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罕台镇管辖。矿井设计生产能力6.0Mt/a,地面配套选煤厂和装车站。
招标范围:招标人指定副斜井及巷道铺设沥青路面工程,包括以下内容:
(1)副斜井铺设沥青路面工程:主要包含副斜井及3-1煤石门沥青铺设11667㎡(其中副斜井10919㎡,3-1煤石门748㎡)。
(2)底板修复工程:主要包含副斜井内破损砼底板起底、浇筑,并将废渣全部升井外排,起底、浇筑混凝土均为202m³。
(3)砼路面铣刨工程:将副斜井及3-1煤石门原砼底板铣刨,其中副斜井10919㎡,3-1煤石门748㎡,铣刨厚度均为0.05m,并将废渣全部升井外排。
(4)管路拆除工程:主要包含副斜井管路(其中DN200管路2400米,DN150管路600米)及附属件拆除、回收工程。
(5)标线工程:主要包含在沥青铺设路段两侧标反光实线,道路中心标反光虚线,共计818㎡。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合同工期9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载明日期为准。
完成招标文件内所有工程内容,即为合同终止。
矿井作业执行“三八”制,本工程按每天两班作业考虑,需根据矿井车辆运行实际情况进行施工,每班净工作时间不低于5小时,投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施工安排,自行考虑由此产生的工程降效、机械停滞等一切费用,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井工矿矿建工程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竣工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竣工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还须提供对应的进度付款发票至少一张(注:发票中必须包含该业绩合同项目名称、付款方、收款方,缺一不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矿业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担任煤矿矿务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3)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2021年7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拟任安全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安全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2021年7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6-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6-07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详情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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