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公司开都河和静抽水蓄能电站、滚哈布奇勒水电站全阶段勘察设计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1)和静抽水蓄能电站规划装机180万千瓦,为大(1)型工程。电站枢纽工程由上、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及开关站组成。上水库、下水库均为新建水库,其中下水库与开都河滚哈布奇勒水电站(待建)共用。和静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距离下游察汗乌苏水电站约15km,距离和静县城公路里程约100km,距离库尔勒市公路里程约150km。
(2)滚哈布奇勒水电站是开都河中游河段规划“两库七级”开发方案中的第四级电站,电站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与焉耆县境内,规划装机29.1万千瓦,为大(2)型工程,采用混合式开发,工程主要由拦河大坝、溢洪道、泄洪洞、引水发电系统、岸边地面厂房等组成。
和静抽水蓄能电站利用滚哈布奇勒水电站水库为其下水库,并与之共用交通、供电、砂石料生产系统等工程设施,两个项目需统筹设计、同步建设。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不分标段。依据国家和行业相关规程规范完成和静抽水蓄能电站、滚哈布奇勒水电站两个项目全阶段(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勘察设计服务工作,以及各阶段科研试验、专题报告编制和技术服务,并按两个项目分别提交勘察设计成果。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和静抽水蓄能电站、滚哈布奇勒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接入系统设计、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以及滚哈布奇勒水电站进场交通工程勘察设计由发包人另行委托,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其他专题和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和静抽蓄上水库对外交通工程设计)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和静抽水蓄能、滚哈布奇勒水电站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
2.1.4项目建设地点: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与焉耆县境内。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抽水蓄能电站(单座电站装机容量1200MW及以上)全过程(全阶段)勘察设计业绩1份和常规水电站(单座水电站装机容量达到250MW及以上的水电站、水工建筑物坝高100米及以上)全过程(全阶段)勘察设计业绩1份。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或同一电站全阶段相应阶段的协议)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勘察设计执业注册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担任过(总装机容量1200MW、水工建筑物坝高100m及以上)项目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设总或副设总)工作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任职文件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最多允许由两家单位组成。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5-31 12: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6-06 18: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详情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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