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分公司项目4号机组C级检修已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分公司4号机组C级检修项目。 2.2项目规模:4*200MW,4号锅炉由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造,型号:DG670/13.7—21;4号汽轮机为哈尔滨汽轮机厂生产的汽轮机,型号为C135/N200—12.7/535/535;4号发电机为哈尔滨电机厂生产的双水内冷汽轮发电机,型号为QFSN2-200-2。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4号机组检修期限计划于2022年08月15日至2022年10月05日期间进行,工期控制在20日,实际检修时间以省调批准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号机组主机及辅助设备检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必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原建设部)颁发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电力承修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 8.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9.投标人具有近五年(2017年至今)1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小修或中修或大修2项及以上有效检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表及真实证明材料(属对外承包项目的,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属于本企业内部检修项目的,应提供上级公司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如发现业绩造假,招标方将进行否决)。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05-31 16:14到2022-06-07 17:30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详情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