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新钢街办穆响路5001号 2.2 项目规模:4×3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潍坊泰和热网二期银通街(电厂西院墙高新一路西)高温水管网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国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 9.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2项DN1000及以上高温水供热管网建安工程业绩(每项业绩中 DN1000管道长度不低于1000m)。所有投标人业绩均应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2)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凡未按上述(1)、(2)两项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用于证明投运业绩的材料,相应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11.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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