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FZK2022-4-150)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 天津市 邮区中心出口报刊处理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6.0736 万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根据邮政方的作业指令和操作规范,负责对各类出口报、刊的分发工作,对需要
进行分拣的报、刊邮件进行搬运、开拆、分拣、打包、封发、封袋、按照路向出运等工作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集团 天津市 邮区中心出口报刊处理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邮政集团 天津市 邮区中心出口报刊处理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范围应包含劳
务服务或劳务承揽等相关服务内容,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为本项目提供所需服务、专业人员以及设备的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 的书面声明(截
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包括重大责任事故) 的
书面声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 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并加
盖公章; 如被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 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社保缴纳证明 (自 2022年 1月 1 日起至今任意
一个月),参保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以代理公司查询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中公布的股东及出资信息为准);
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天津邮政招标项目中无以下情况: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
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8.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
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
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 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
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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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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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