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第四期消防物资框架协议—洁净气体灭火器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化第四期消防物资框架协议—洁净气体灭火器(WZ20220617-3607-7296-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洁净气体灭火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七氟丙烷灭火器\MJTZ/25 碳钢 | 1.00 | 具 | 包1-洁净气体灭火器 |
||||
2 | 七氟丙烷灭火器\MJZ/6 碳钢 | 1.00 | 具 | 包1-洁净气体灭火器 |
||||
3 | 六氟丙烷灭火器\MJZ/4 不锈钢 | 1.00 | 具 | 包1-洁净气体灭火器 |
||||
2.3 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企业近三年内不存在未及时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判决或裁定。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7 须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有效的涵盖投标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配件除外);同时承诺入围后若用户有要求,在供货前取得消防产品认证证书。 3.1.8 只允许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及联合体投标。投标商可自愿提供1-3家代理商作为后续市场服务的供应商,方式是生产商签约、生产商或代理商执行。投标商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允许执行的代理商名单,并承诺其代理商能够满足所有炼化、油田板块的企业及时供货。同一个品牌只允许选择一家执行单位。投标商未提供代理商的,须承诺其能够满足所有炼化、油田板块的企业及时供货。 3.1.9 本次招标不接受试制产品,须至少提供3份报价清单范围内的消防产品销售合同复印件及至少1份报价清单范围内的消防产品销售发票,可遮蔽交易价格信息。 3.1.10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内容包括:投标人在交易活动中,明确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社会可持续发展等社会责任,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投标人承诺无条件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标的物绿色包装、绿色运输方面的要求,确保供货过程符合国家有关绿色环保要求。 3.1.11 近三年至少一年为盈利;最近一年资产负债率小于等于90%且流动比率不小于1。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新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为准。 3.1.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电力设备网_招投标网_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