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兆瓦光伏+储能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三峡能源盂县 100 兆瓦光伏+储能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获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三峡新能源发电(盂县)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三峡能源盂县 100 兆瓦光伏+储能发电项目,位于山西省阳泉市盂县境内。规划装机容量为
100MW,容配比约为 1.3,直流侧建设容量 131.2038 兆瓦。采用 540Wp 及以上单晶硅光伏组
件。同步配套新建一座 220kV 升压站以及 10MW/10MWh 储能系统,通过将晋能 100MW 光伏项
目 220kV 升压站至盂县站 220kV 线路π接入本站后接入国网盂县 220kV 站,线路长度约 2×14
公里。
建设地点:山西省阳泉市盂县。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 EPC 总承包,包括工程光伏区、 220kV 升压站、 35kV 集电线路、 10MW/10MWh 储能
系统、 220kV 送出工程的勘察设计,全部设备(不含光伏组件和逆变器)和材料采购供应、
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
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
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
理提供服务。办理建设手续、用地手续、并网手续、调度手续及供电手续、征地协调、各类
关系协调等(含与对端国网变电站、晋能电力线路接口施工等),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根
据当地政府要求对场区进行林光互补,完成设计、方案获批、施工、采购、协调并取得主管
部门验收意见等相关工作。(具体招标范围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 工期要求
计划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计划 2022 年 11
月 30 日前实现首批并网发电, 2022 年 12 月 30 日前全容量并网。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1)资质条件(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①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或新
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⑤具有承装二级及以上、承修二级及以上和承试二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⑥施工单位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业绩要求:满足以下两种业绩之一(须提供合同文件及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等证明材
料)。
①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1 个 100MW 及以上并网
光伏电站工程(含 220kV 升压站) EPC 总承包业绩;
②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单位必须具有至少 3 个地面
并网发电的光伏电站(至少有 1 个含 220kV 升压站)的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或累计容量至
少 150MW 的光伏电站(至少有 1 个含 220kV 升压站)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施工单位必须具
有至少 3 个独立光伏电站(至少有 1 个含 220kV 升压站)的施工业绩,或累计容量至少 150MW
的光伏电站(至少有 1 个含 220kV 升压站)施工业绩。
( 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投标人的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且具有至少 1 个 50MW 及以上的并网光伏电站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的任职经历(须提供投标人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拟任项目
经理必须由牵头方派出。
(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 5)财务要求: 2018 年至 2020 年无连续 2 年亏损。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单位不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
人为施工企业。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2 日至 2022 年 6 月 10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每标段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