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榆林能源郭家湾煤矿部分采掘工作面井下超前钻探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304430,招标人为 榆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郭家湾煤矿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榆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国能榆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郭家湾煤矿位于陕西省府谷县新民开采区西北端,隶属大昌汗镇管辖,井田南北长9.2~15.5km,东西宽7.9~13.0km,面积119.208km2。设计生产能力800万吨/年,服务年限71.2年,目前正在回采首采盘区第九个工作面(51109工作面)、掘进二盘区5-1煤首采工作面顺槽。
根据郭家湾煤矿未来采掘接续规划,矿井将逐步进行二盘区5-1煤层的采掘和三盘区大巷的开拓,结合现已经掌握的地质勘探及井下实钻成果,采掘范围内存在构造、上覆及同煤层的采空区。
根据《煤矿防治水细则》第三十九条要求“严格执行井下探放水“两探”要求。采掘工作面超前探放水应当同时采用钻探、物探两种方法,做到相互验证,查清采掘工作面及周边老空水、含水层富水性以及地质构造等情况。有条件的矿井,钻探可采用定向钻机,开展长距离、大规模探放水”。
为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结合矿井实际,受自身钻探设备和作业人员限制,计划对郭家湾煤矿部分采掘工作面井下超前钻探技术服务进行外委。
2.1.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项目为国能榆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郭家湾煤矿部分采掘工作面井下超前钻探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井下掘进工作面长距离超前探测,可疑区域的超前短距离探测,地面饮水孔及成果报告编制。
1.为减少超前钻探影响巷道掘进,采用大功率定向钻机提前查明掘进前方构造赋存情况及其含导水性、5-1煤顶底板围岩的赋水情况、老空区与在掘巷道的空间位置关系及老空积水情况,每个钻场进行完毕后提交钻探成果报告。
2.采用普通钻机进行接近可疑区域的超前探测,每个钻场进行完毕后提交钻探成果报告。
3.采用定向钻机在井下实施地面饮水孔,实施完成后提交钻探成果报告。
2.1.3服务期限:730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2.1.4服务地点:国能榆林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郭家湾煤矿。
2.1.5标段(包)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三部分内容。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井下钻探服务合同业绩2份,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和对应的增值税发票1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提供增值税发票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验结果不符,或发票信息不全,或信息模糊导致无法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可,可同时附发票查询截图。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职称证书和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须体现地质相关专业(地质学类、地矿类、资源勘查类)。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提供职称证书和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须体现地质相关专业(地质学类、地矿类、资源勘查类)。
(2)投标人须至少配备10名井下钻探人员,须具有并提供井下钻探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煤矿安全作业;操作项目:煤矿探放水作业)扫描件。
【7】勘察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6-06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6-13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