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国华沽源十里山风电项目塔筒设备及附件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004425,招标人为 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华(沽源)风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包含1个项目塔筒设备采购。
国华沽源十里山风电场(以下简称“十里山风电场”)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南部长梁乡、丰源店乡附近。场址区中心地理位置为北纬41.464494074,东经115.939928235,北距沽源县城约30km,西南距张家口市约120km。场址区属丘陵、山地地形,海拔高程为1500~1900m,场区周边有S241、S242省道,另有多条公路通往场区,对外交通便利。
本项目安装30台单机容量为5MW的风力发电机组,项目建设总容量150MW。
2.1.2招标范围:投标人应负责完成招标范围内风电机组塔筒及附属件的材料采购、制作与组装、运输所涉及的全部工作。110米低温型塔筒及其附属构件30台套。
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风机塔筒主体;
2、塔筒法兰;
3、塔筒内附件(电缆夹、电缆桥架、铝合金爬梯、防坠落系统等内饰件、平台、塔筒内照明灯具(LED,具有应急灯功能)、插座线缆等电器附件、灭火器等)的采购与组装;各段平台电缆孔托盘制作安装。
4、运输支架等辅助器具;
5、工厂验收、包装、运输到目的地;
6、提供工厂图纸及资料;
7、接地装置焊接;
8、现场技术服务等。
卖方负责将所有合同标的运至项目现场机位点或指定交货点。卖方应根据大件运输的线路及运输方式,对沿途中所经过的涵洞、桥梁等构、建筑物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论证,并提出大件运输的方案,确保大件设备运至项目现场指定交货地点。如沿途需要对涵洞、桥梁、道路、建筑物等进行改造,自卖方工厂至项目场内道路进口的所有改造费用由卖方承担。投标单位投标前应到现场对沿线道路及风场地形地貌进行详细踏勘,将所有可能遇到的风险和困难发生的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内。
本项目地处山地,地形复杂,塔筒为机位点交货,全部或部分机位交货须二次倒运,投标人应在详细踏勘后,充分考虑二次倒运车辆(高板车并带后轮转向功能)的费用,此费用含在塔筒投标报价内。倒运时堆场费、装车费用、卸车费用、牵引车费用不需要投标人考虑。
2.1.3交货地点: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使用单位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丰源店乡、长梁乡境内机位点。
本项目供货时间较紧,请各投标人确实根据自身产能情况投标,如出现延迟供货造情况,直接将其纳入“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暂停该投标人参与国家能源集团塔筒物资采购投标资格2年,特此声明。
2.1.4交货期:首套2022年8月16日交付,在保证现场吊装连续性的前提下,8月完成10套交付,9月完成18套交付,10月完成2套交付,全部塔筒须于2022年10月4日之前交付完毕,详见报价说明表格。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钢协会颁发的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特级资质证书;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每年均须具有风机塔筒供货业绩(不分机型),且3MW及以上风机塔筒合同业绩至少100套。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1)投标人需明确生产工厂(工厂所在地),该工厂必须为投标人控股企业(附股权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出具拟生产工厂2022年每月塔筒排产能力情况书面说明,即已接订单的2022年生产及交付期,按月说明每月的剩余产能(满足本次招标供货要求)。同时,对于同时招标的国华投资公司采购项目,投标人须将自己所投所有标包的塔筒排产情况做详细说明,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6-0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6-13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