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城陵矶新港区一期冷热联供项目热水管道等物资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城陵矶新港区一期冷热联供项目热水管道等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新港区
2.2 规模: 火电装机容量252.5万千瓦
2.3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范围: 岳阳电厂城陵矶新港区一期冷热联供项目热水管道等物资,包括冷(热)水管道及管件、中央空调系统管道阀门及附件件、减温减压器等。
2.4 交货地点:城陵矶新港区一期冷热联供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位置
2.5 交货期:招标人要求签订合同后60天内所有设备到达交货地点(城陵矶新港区一期冷热联供项目施工现场),时间约为2022年8月15日前(遇交货时间的调整,投标人应满足供货时间的调整,不得以此加价)。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以满足工程进度需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生产许可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近3年(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3个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芯管直径DN300及以上预制直埋保温管供货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够证明业绩的页面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6月8日9:00起至2022年6月16日17:00止。
招标文件:1000 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