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杉金光电(南京)有限公司、 南京燃机发电有限公司3.8341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南京燃机发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
2.2 规 模: 杉金光电(南京)有限公司、 南京燃机发电有限公司3.8341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 南京燃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本工程利用位于南京市的杉金光电(南京)有限公司、 南京燃机发电有限公司共2家公司的厂房屋顶布置光伏组件,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拟安装545Wp单晶硅太阳光伏组件7027块,逆变器选用196kW、100kW组串式逆变器,共计22台,接入电压等级为6KV 、0.4KV,总装机容量约为3.8341MWp。
2.3 标段划分: 杉金光电(南京)有限公司、 南京燃机发电有限公司3.8341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江苏省 南京市栖霞经济开发区江乘大道8号
2.5 计划工期: 本工程总工期不超过85个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暂定于2022年6月28日开工,2022年9月20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投产。
2.6 招标范围:杉金光电(南京)有限公司、 南京燃机发电有限公司共2家公司的分布式光伏工程各系统和配套工程勘察、设计、电网接入系统方案的施工安装、调试、竣工验收(按属地供电公司的接入系统批复方案)、对侧间隔改造;屋顶载荷校核(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屋面加光伏载荷证明)、房屋安全性鉴定(由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提供房屋安全性鉴定书)、房屋加固设计及施工(由具有建筑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加固设计方案);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调试、投产、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含水保、环保、档案、职业健康和安全等工程专项验收)一体化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环境评价、职业健康和安全等专项验收内容整改;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施工协调、施工产生的政策处理及临时用地、技术培训以及其他服务等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承揽实施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须提供资质证明影印件,须在有效期内。
(2)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3)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自2019年1月1日以来,累计容量不低于10兆瓦(其中一项业绩单个容量不低于2兆瓦)的光伏电站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E)和施工业绩(C),或累计容量10兆瓦(其中一项业绩单个容量不低于2兆瓦)以上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业绩(EPC),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证明文件,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
(4)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拟派遣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以及安全资格证(B类)证书,提供证明文件。
(5) 本项目最高限价:1600万元(含税)。
(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6月08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6月15日 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 售价: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