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焦化公司蒙西焦化二厂污水处理系统托管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焦化公司蒙西焦化二厂污水处理系统托管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404525,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蒙西焦化二厂生化污水处理2009年投入运行,污水处理量为120 m3.h-1,利用A-A/O-A/O中空曝气活性污泥法来降解焦化废水中的酚,氰,氨氮,COD等污染物,处理后的废水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煤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的要求。(详见生化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2.1.2招标范围:国能蒙西焦化二厂生化水处理系统运行托管,包括:系统水质达标、劳务、运行管理、设备维护、技术服务等托管服务内容。
2.1.3项目
2.1.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每年由招标人对服务单位进行考核,如乙方运营不满足甲方运行要求及出水指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若因政府针对焦化厂政策性因素造成的托管运营合同延期或提前终止,托管单位的运营服务费用按原合同继续履行或提前终止)。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 年 5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 2 份焦化污水处理系统装置(处理规模不小于 120 吨/小时或 120m3/h)独立运营管理一年及以上的业绩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关键信息页(如合同内容无法体现出“处理规模不小于 120 吨/小时或 120m3/h”,也可在用户证明中明确);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证明材料(必须可体现出项目已经由投标人独立运营管理一年及以上)。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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