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茌平200MW风电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
2.2 项目规模:山东聊城茌平200MW风电项目建设地点为聊城市茌平区贾寨镇、洪官屯镇、肖家庄镇和杨官屯乡境内。规划建设容量为200MW,一期建成,站内共安装43台单机容量4.6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本工程新建220kV升压站一座,升压站内安装一台200MVA变压器,以1回220kV线路向北接至柴府站,接入距离为32.5km。本风电场最终接入系统方案将根据接入系统报告及其审查意见为准。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2年9月30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暂定)。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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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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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施工总承包A标段 |
包括但不限于:220kV升压站的土建、设备施工及安装调试工程;20台风机基础(含试验桩及桩基施工)、塔筒(混塔段)及箱变基础施工和设备的安装、调试;20台风机所对应的35kV集电线路工程含土建、组塔、电缆和光缆敷设;20台风机所对应的风电场内交通道路;施工图包括的20台风机对应的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除发包人提供设备(风机、钢制塔筒、主变、箱变、GIS、SVG、35KV配电装置及附属设备等)以外的设备、材料采购(见工程量清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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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施工总承包B标段 |
包括但不限于:23台风机基础(含试验桩及桩基施工)、塔筒(混塔段)及箱变基础施工和设备的安装、调试;23台风机所对应的35kV集电线路工程含土建、组塔、电缆和光缆敷设;23台风机所对应的风电场内交通道路;施工图包括的23台风机对应的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除发包人提供设备(风机、钢制塔筒、主变、箱变、GIS、SVG、35KV配电装置及附属设备等)以外的设备、材料采购(见工程量清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000 |
特别说明:
1.本招标范围不含送出工程和储能工程,投标人应做好与送出、储能工程的建设等相关衔接配合工作。
2.本工程尚未取得市场化并网批复,投产时间视能源部门市场化并网批复情况进行调整,不涉及费用调整。
3.本工程分A、B两个标段,A标段负责项目开工建设手续办理、试验调试、竣工验收等工作,B标段做好配合协调工作,确保工程建设及竣工验收顺利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PC施工总承包A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集团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6.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2个50MW及以上风电场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总承包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座机或手机等)。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7.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的缴纳社会保险有效证明),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B证,且具备近五年(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担任过1个50MW及以上风电场主体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经理经历,需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8.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2018年~2020年三年度审计报告(需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投标人应具有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0.投标人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为本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合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PC施工总承包B标段 】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6.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2个50MW及以上风电场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总承包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座机或手机等)。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7.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的缴纳社会保险有效证明),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B证,且具备近五年(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担任过1个50MW及以上风电场主体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经理经历,需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8.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2018年~2020年三年度审计报告(需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投标人应具有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0.投标人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为本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合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6-08 17:50到2022-06-14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