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MW光热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三峡能源青海格尔木 100MW 光热项目 EPC 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招标人为三峡新能源格尔木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2 年 06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2 年 06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2 年 06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2 年 06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三峡能源青海格尔木 100MW 光热项目 ,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
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三峡新能源格尔木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三峡
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三峡能源青海格尔木 1100MW 光伏光热项目总装机容量 1100MW,规划 1000MW 光伏发电项目,
配套 100MW 光热项目,位于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乌图美仁太阳能发电基地内,场址中心坐
标为 E93°20.475′, N36°48.219′,地势平坦开阔,总体地势南高北低,现状为戈壁荒
滩,海拔 2900 多米。场址区主要为盐碱地和沙地,规划总用地面积约 23km2(光热区占地
面积约 4.3km2),场址内布置有光热电站、光伏电站、升压站等设施。
本期新建 100MW 熔盐塔式光热项目,建设规模 1×100MW,计划新建一座 110kV 升压站,以 1
回 110kV 线路接入光伏区新建 330kV 升压站低压侧,以 2 回 330kV 线路接入乌图 750kV 升压
站(接入系统方案最终以接入系统设计及其批复意见为准)。
建设地点: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乌图美仁太阳能发电基地。
2.2 招标范围
( 1) EPC 总承包
三峡能源青海格尔木 100MW 光热项目全部工程的勘察设计,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全部设备和材
料的采购供应、设备材料监造(汽轮机、发电机、蒸汽发生器设备除外)、建筑(包括通水、
通电、通路、通讯、通气及场地平整等)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运、移交生
产、功能试验、初步验收、性能试验、达标创优、竣工验收、技术服务、科研课题研究、培
训、配套服务,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
准和要求”。
( 2)全站运行、检修维护
由投标人负责电站整套系统移交生产验收前运行、检修维护(含镜场清洗)以及负责指导招
标人对本工程进行运行,自工程并网调试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移交生产验收并取得验收文件
之日止。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 工期要求
EPC 总承包:计划 2022 年 7 月 1 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
全站运行、检修维护:自工程并网调试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移交生产验收并取得验收文件之
日止。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资质条件:
①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甲级)及以上资质;
⑤具有承装三级及以上、承修三级及以上和承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⑥施工单位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业绩要求:满足以下两种业绩之一,须提供合同文件且材料中须包含具体工作内容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可)。
①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1 项 50MW 及以上光热发电工程 EPC
总承包业绩;
②设计单位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1 项 50MW 及以上光热发
电工程咨询或设计业绩;施工单位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1
项 50MW 及以上光热发电工程的施工业绩,或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具有累计容量 1800MW 及以上的火电工程(含光热发电工程)施工业绩;
( 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须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合同文件( 2)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
具证明):
投标人的拟任项目负责人(由牵头方派出)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 B 类),且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1 项 50MW
及以上光热发电工程或 2 项 600MW 及以上的火电工程担任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的
经历;
( 4)财务要求: 2019 年至 2021 年无连续 2 年亏损;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
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9 日 9 时至 2022 年 6 月 15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 1800 元,售后不退。
本三峡能源青海格尔木 100MW 光热项目 EPC 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招标人为三峡新能源格尔木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2 年 06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2 年 06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2 年 06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2 年 06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三峡能源青海格尔木 100MW 光热项目 ,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
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三峡新能源格尔木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三峡
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三峡能源青海格尔木 1100MW 光伏光热项目总装机容量 1100MW,规划 1000MW 光伏发电项目,
配套 100MW 光热项目,位于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乌图美仁太阳能发电基地内,场址中心坐
标为 E93°20.475′, N36°48.219′,地势平坦开阔,总体地势南高北低,现状为戈壁荒
滩,海拔 2900 多米。场址区主要为盐碱地和沙地,规划总用地面积约 23km2(光热区占地
面积约 4.3km2),场址内布置有光热电站、光伏电站、升压站等设施。
本期新建 100MW 熔盐塔式光热项目,建设规模 1×100MW,计划新建一座 110kV 升压站,以 1
回 110kV 线路接入光伏区新建 330kV 升压站低压侧,以 2 回 330kV 线路接入乌图 750kV 升压
站(接入系统方案最终以接入系统设计及其批复意见为准)。
建设地点: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乌图美仁太阳能发电基地。
2.2 招标范围
( 1) EPC 总承包
三峡能源青海格尔木 100MW 光热项目全部工程的勘察设计,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全部设备和材
料的采购供应、设备材料监造(汽轮机、发电机、蒸汽发生器设备除外)、建筑(包括通水、
通电、通路、通讯、通气及场地平整等)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运、移交生
产、功能试验、初步验收、性能试验、达标创优、竣工验收、技术服务、科研课题研究、培
训、配套服务,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
准和要求”。
( 2)全站运行、检修维护
由投标人负责电站整套系统移交生产验收前运行、检修维护(含镜场清洗)以及负责指导招
标人对本工程进行运行,自工程并网调试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移交生产验收并取得验收文件
之日止。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 工期要求
EPC 总承包:计划 2022 年 7 月 1 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
全站运行、检修维护:自工程并网调试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移交生产验收并取得验收文件之
日止。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资质条件:
①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甲级)及以上资质;
⑤具有承装三级及以上、承修三级及以上和承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⑥施工单位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业绩要求:满足以下两种业绩之一,须提供合同文件且材料中须包含具体工作内容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可)。
①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1 项 50MW 及以上光热发电工程 EPC
总承包业绩;
②设计单位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1 项 50MW 及以上光热发
电工程咨询或设计业绩;施工单位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1
项 50MW 及以上光热发电工程的施工业绩,或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具有累计容量 1800MW 及以上的火电工程(含光热发电工程)施工业绩;
( 3)项目管理人员要求(须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合同文件( 2)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
具证明):
投标人的拟任项目负责人(由牵头方派出)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 B 类),且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1 项 50MW
及以上光热发电工程或 2 项 600MW 及以上的火电工程担任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的
经历;
( 4)财务要求: 2019 年至 2021 年无连续 2 年亏损;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
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 2022 年 6 月 9 日 9 时至 2022 年 6 月 15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 1800 元,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电力招标采购网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性备案证号(京ICP证070736号,工商注册号:010202008042900014)我公司是唯一获得商标管理局网站名称商标的行业网站,18年的专业服务,成就行业领导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