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四川公司华蓥山公司2023年度石灰石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504560,招标人为国能四川华蓥山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四川华蓥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国能四川华蓥山发电有限公司现有2×300MW燃煤机组,#31、#32机组分别于2006年2月、3月投产发电,FGD装置由 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按EPC方式进行建设,2010年脱硫装置进行了增容改造,2019年两台机组进行了超低排放改造。
国能四川华蓥山发电有限公司#31、#32机组配套国能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一炉一塔,石灰石湿磨制浆系统,配置二级石膏脱水系统。脱硫系统处理的对象为锅炉电除尘器后引风机出口的全部烟气,处理烟气量1102596Nm3/h(设计煤质,干烟气,O2=6.07%),处理烟气SO2浓度7000mg/Nm3。在规定的运行条件下脱硫效率不低于99.5%,出口SO2浓度≤35mg /Nm3。公用系统主要有吸收剂制备及供应、石膏脱水系统、工艺水系统、排空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等。本次招标的石灰石是脱硫系统的脱硫剂,石灰石经过湿式球磨机加水研磨生成石灰石浆液,通过石灰石供浆泵送至吸收塔,和烟气中SO2充分混合反应生成CaSO4。投标人负责石灰石装车、运输、卸货,按照招标人的管理要求进出厂区,并将石灰石卸至脱硫区域储运系统料斗上方。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招标范围为国能四川华蓥山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石灰石,预估供货量70000吨,(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一年,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技术部分。
2.2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本次招标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经销授权书和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 年 04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石灰石销售合同业绩 2 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 200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执行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1)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对应矿源石灰石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2)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投标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3.5资格审查资料”的规定,提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各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6-09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6-16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