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金 废气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废气处理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期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参数要求 |
交货期 |
1 |
废气处理设备 |
1 |
台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合同生效后120天内交货到需方场地 |
2.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包,投标人应对本包范围内的全部货物及服务进行报价,详见报价明细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的复印件,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应处于有效期,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2) 投标人必须出具开标日前三个月内由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人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或2021年期末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提供财务报表)。
3.2业绩要求:投标人承担过同类型设备3台业绩;(投标文件中必须有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本项目不接书的原件扫描件(请作为附件上传)
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2、汇款单附言请务必注明招标编号,否则,因此引起信息延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4.4任何未按要求在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5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 12楼,详见一楼开标信息显示屏(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