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大渡河公司金川水电站2022年-2023年鱼类增殖放流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公司金川水电站2022年-2023年鱼类增殖放流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503496,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金川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州金川县境内的大渡河上游河段,是大渡河干流规划的第6个梯级电站,上游与双江口水电站相衔接、下游为安宁水电站。工程坝址距成都市公路里程约425km,对外交通方便。
金川水电站采用坝式开发,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对上游双江口水电站反调节,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坝址控制流域面积39978km2,多年平均流量509m3/s,多年平均径流量160.5亿m3。水库正常蓄水位2253m,水库长度32.9k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4.88亿m3,为日调节水库。电站总装机容量为860MW,安装4台单机容量215MW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
金川工程可研总工期为72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26个月,主体工程工期37个月,完建工程工期9个月,第一台机组发电工期63个月。
2013年9月,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 编制完成《大渡河金川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同年12月原环境保护部以“环审〔2013〕303号”文件对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按照环评报告书及批复意见要求,应在 2022年开始实施鱼类增殖放流。
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计划主要如下:金川水电站已于2021年11月截流,目前已转向主体工程建设,计划2024年11月导流洞下闸水库蓄水,2024年12月底首台(批)机组发电,2025年9月底所有机组投入运行、工程完工。
按照金川水电站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应在2022年开始实施鱼类增殖放流。因承担金川水电站增殖放流任务的双江口鱼类增殖放流站尚未建成(计划于 2024 年建成投产),无法在 2022 年为金川水电站提供放流鱼苗。为响应金川水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意见的相关要求,补充金川水电站2022年-2023年鱼类增殖放流服务公开招标,根据金川水电站环境保护相关文件中要求的近期放流鱼种和数量,开展2022年-2023年期间4次鱼类增殖放流活动,包括放流实施方案编制、苗种采购,鱼苗放流、放流效果监测等相关工作。
2.1.3服务期
本招标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2024年3月31日止。
2.2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15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鱼类增殖放流(或珍稀鱼类保育,或珍稀鱼类人工养殖)项目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且至少具有一项鱼类增殖放流(或珍稀鱼类保育,或珍稀鱼类人工养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总工)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未包括任职情况的需补充提供对应的任命文件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其它能证明任职情况的资料;同时提供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投标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3.5资格审查资料”的规定,提供招标公告内“投标人资格要求”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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