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铁路装备2022-2023年第二批车辆通用物资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主要包括:机电、工具、钢丸,共3类6个标包,具体内容详见本章公告附件《车辆通用物资需求一览表》
《车辆通用物资需求一览表》
类别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分公司 |
项数 |
备注 |
1 |
1 |
机电 A |
A |
199 |
榆林 |
2 |
机电 B |
B |
682 |
包头 |
|
3 |
机电 E |
E |
3071 |
陕西 |
|
2 |
4 |
工具 A |
A |
394 |
榆林 |
5 |
工具 D |
D |
575 |
沧州 |
|
3 |
6 |
钢丸 D |
D |
3 |
沧州 |
注:A:代表地点榆林维修分公司;B:代表地点包头维修分公司;
C:代表地点肃宁维修分公司;D:代表地点沧州维修分公司;
E:代表地点陕西分公司。
2.1.2交货期:分批次交货,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前,乙方根据甲方供货计划或通知的时间、地点、数量要求,15个工作日内将供应的物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2.1.3交货地点:陕西省神木县店塔镇,河北省沧州市肃宁县,河北省沧州市黄骅港、内蒙古包头市,内蒙古准格尔旗薛家湾镇。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各包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并提供已完成的投标产品供应合同业绩2份(投标产品须包含或部分包含本次采购物资),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6-10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6-17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