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灰、渣、石子煤、石膏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新疆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2022-2023年灰、渣、石子煤、石膏运输服务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2022-2023年灰、渣、石子煤、石膏运输服务 2.2 项目规模:2×66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工期1年,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2-2023年灰、渣、石子煤、石膏运输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不得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9.投标方具有近三年(2019年5月8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炉渣或石子煤或石膏,运输、或销售、或处置、或综合利用等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关键信息内容页的复印件:合同封面、服务内容及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提供合同以上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有效业绩数量) 。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6-10 16:02到2022-06-17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