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广东公司台山电厂1、2号机组脱硫节能提效优化改造EPC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台山电厂1、2号机组脱硫节能提效优化改造EPC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504603,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国能粤电台山发电 (以下简称台山电厂)电厂总容量为5120MW,分二期建设。一期工程装机容量为5台600MW级燃煤发电机组,其中1、3、4、5号机组为630MW机组,2号机组为600MW机组,一期机组分别于2003年12月、2004年4月、2006年1月和11月投运,二期工程6-7号为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于2011年投运。
1-2号机组脱硫均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无烟气旁路,配置GGH。1号脱硫采用CT121鼓泡塔+逆喷塔双塔串联脱硫技术,2号脱硫采用CT121鼓泡塔+二级喷淋塔双塔串联脱硫技术。1-2号机组FGD设计入口SO2 浓度为1750mg/Nm3,脱硫效率>98.75%(设计煤种),出口SO2 浓度≤22 mg/Nm3。
2.1.2招标范围
(1)拆除1号机组脱硫系统原有的鼓泡塔、逆喷塔、除雾器、原烟气烟道、净烟气烟道、出口挡板门、GGH及附属设备,在拆除后的场地上新建喷淋塔、浆液循环泵、氧化风机、除雾器、石膏浆液排出泵、吸收塔地坑泵、原烟气烟道和净烟气烟道等;拆除现有事故浆液箱,场地用于1号机组脱硫喷淋塔预制及平移施工,脱硫系统重新设计制作安装一个事故浆液箱,有效容积不小于3000m3。
(2)2号机组脱硫取消GGH及其附属设备,开展脱硫烟道和烟气冷却器及烟气冷却泵系统优化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拆除原有回转式GGH及其附属设备、烟气冷却器壳体及其喷淋系统、3台烟气冷却泵和相关浆液管道及附属设备,根据取消GGH后烟气温度重新设计和建设新的烟气冷却器壳体及其喷淋系统、3台烟气冷却泵和相关浆液管道及附属设备系统的扩容改造、原烟气烟道优化改造、净烟气烟道优化改造、出口挡板门更换,并对2号机脱硫系统钢架结构全部进行除锈、油漆防腐。
(3)招标内容包括系统的设计、设备供货、建筑、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竣工、试运行、消缺、性能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及全部符合要求的工程档案的建立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2.1.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1.4计划工期:2号机计划在2022年10月停机改造,停机前施工工期2个月,停机后改造工期4个月;1号机预计在2023年10月停机改造,停机前施工工期4个月(吸收塔在停机前预制完成,停机后进行平移施工),停机后改造工期4.5个月。具体开工日期根据机组或设备停运时间提前通知。
2.1.5项目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4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脱硫系统总承包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火力发电机组脱硫系统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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