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江集团电商平台(工业品超市)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江集团电商平台(工业品超市)项目(项目名称)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概况:借鉴国内相关集团企业的成功经验,设计和建设规范、高效、集成、智慧的网上商城采购管理平台,达到管理规范化、流程可视化和透明化,强化企业采购管控能力,提高集团集中采购和采购管控整体运作水平。平台建成后,将与物资管理系统、招标非招标采购平台组成完整的采购业务流程,实现物资、服务采购信息系统一体化。
2.3交货及安装
2.5招标内容:盘江集团电商平台(工业品超市)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6项目预算:150万元(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复印件),对于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应提供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售后保障等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书面承诺,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4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并对真实性负责);
3.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需自行承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如有被列入的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与分包。
3.7本次招标供应商必须注册成为贵州盘江煤电集团集中采购服务平台( )、 上发布。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