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海南琼北(一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万宁深装光伏组件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海口电厂。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海南万宁
2.2 规模: 3.22MWp
2.3 建设工期: 3个月
2.4 标段划分: 单晶硅柔性或轻质光伏组件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370Wp光伏组件,按容量3.22WMp测算组件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技术部分。
2.6 交货地点: 海南万宁
2.7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5天内供货量不低于总供货量的50%,要求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全部供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2019 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应用370W及以上单晶硅柔性或轻质光伏组件项目的国内供货业绩不低于3个(需附合同主要内容扫描件)且单个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供货范围或技术协议、合同签字/盖章页、业绩金额等。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为无效投标。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等证书。
3.2.3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4其他要求:承诺光伏组件单位面积重量<3.3 Kg/ m2。
3.2.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6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6月14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6月20日 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 售价: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