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贵阳院望谟县昂武和亭二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发电设备安装与土建施工工程(二标段:20、22~33号方阵)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谟县昂武和亭二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已由贵州省能源局以《省能源局关于同意望谟县昂武和亭二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的通知》(黔能源审(2021)209号)批准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望谟县昂武和亭二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发电场区设备安装与土建施工(二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望谟县昂武镇和亭二期光伏电站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和亭村北部,本项目设计装机容量100MW,本工程计划于2022年6月30日开工建设,2022年12月30日全部方阵并网发电。本次招标项目为望谟县昂武和亭二期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光伏发电场区设备安装与土建施工(二标段),采购范围如下:标段容量暂定为47.45MWp,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不限于:
(1)支架基础工作内容:基础测量定位放线、钻孔、钢筋制作、埋件、埋管制作、安装、混凝土浇筑、预埋螺栓安装、钢支架与桩基础保护层施工等一切完成支架基础施工的所有工作。
(2)场平施工工作内容:测量放线、按施工图纸要求完成土石方开挖、破碎、平整、堆放等一切完成场平施工的所有工作。
(3)箱变基础(含油坑)工作内容:测量定位放线、基础土石方开挖、回填、钢筋绑扎、模板制作、安装、混凝土浇筑、砌体施工、埋件制作、安装、防腐、接地等箱变基础施工的所有工作。
(4)光伏组件、支架安装工作内容:组件、支架卸车及二次转运(投标人负责施工区域内堆场至安装点,堆场点平整由投标人处理)、组件支架安装、按设计要求调平、方阵内接地等一切完成光伏组件、支架安装施工的所有工作。
(5)电气设备安装工作内容:电缆卸车及转运、敷设(低压电力电缆、通信电缆、光缆)、桥架安装(若有)、电缆保护管敷设、电缆防火施工、接地、接地极安装、试验、直埋电缆沟开挖、回填、逆变器设备、箱式变压器设备安装、现场通信柜、视频监控、二次安防设备、环境检测仪、通信系统等一切完成电气设备安装施工的所有工作。投标人负责采购接地线组件。
(6)逆变器土建及安装。
(7)配合方阵系统调试。
(8)桩基质检,试验桩抽检比例为1/1000。
(9)堆场施工、设备卸货及设备二次转运。
(10)满足场区及规范要求的消防及安全工程。
(11)所涉及区域的征地配合及全部验收协调工作。
(12)围栏采购与安装。
(13)集电线路材料采购及安装。
(14)场区内道路新建及改造扩建。
(15)其他为完成本项目包含的内容。
2.3甲供设备、材料及施工范围:
甲供设备、材料:光伏组件、支架、变压器、逆变器、通信柜、直流电缆、交流电缆、电缆头(中间接头、电缆终端等),除上述招标人甲供材料外其余所有设备、材料及安装辅材由投标人采购。(注:光伏组件、支架、电缆等上述甲供设备及材料经招标人、供货人及投标人三方清点完毕后交接给投标人统一妥善保管)
2.4其它事项:
(1)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并按招标人、监理人、建设单位的要求,自行上报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所需产生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冬雨季施工费等一切措施费用。
(2)负责承担所有施工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及工程保险费用。
(3)负责承担临时设施、生产临建搭设、搭建工作及一切相关费用,并由投标人自行解决搭设场地(包括施工现场临时水电的接线、接管工作等)。施工现场原则上不允许住宿、整体布置必须经投标人同意确认后,才能施工。
(4)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进行第三方检测检验工作、负责配合箱式变压器、逆变器、高低压电缆、组件等所有设备的单体测试、调试及联动并网调试等工作。
(5)负责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道路、临时道路、施工便道。
(6)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并投标。
2.5 建设
2.6本项目工期:
投标人必须保证在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本标采购范围的全部施工工作。招标人及投标人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协商并调整具体工期。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二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