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B标段主体施工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一、 招标条件 湖北华电监利柘木乡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B标段主体施工工程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市柘木乡赤湖渔场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装机容量207.5674MWp/150.528MWac,拟以8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新建的110kV升压站,再以1回110kV线路至沧浪站,沧浪站扩建1个110kV间隔。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2年7月15日开工,2022年9月30日全容量并网发电,实际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批复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说明:一次公告已支付标书费的投标人,二次公告只需报名, 无需再次支付标书费。一次公告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仍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B标段主体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4.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近5年(2017年-2021年)至少应具有2项50MW及以上电力工程光伏建设项目的主体施工或EPC总承包业绩。 11.招标人不接受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2019年-2021年) 12.承包商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15.为本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合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6-14 14:30到2022-06-21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