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3003-220085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电建市政集团天津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电建市政集团天津公司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水泥稳定碎石、级配碎石材料,本次采购材料的使用人是河南省巩义生态水系建设工程第一标段项目部。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已落实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河南巩义生态水系第一标段为伊洛河生态水系及园林景观工程。纵向范围为黑石关铁路桥至伊洛河汇入黄河口处,长度约18km,工程内容包括:园林景观工程、园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广场铺装、绿化工程,花坛、侧石、树池、坐凳、景石等园林小品,跨河人行桥2 座,仿古建筑1 座,共设计一级节点4 个,二级节点8 个。
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水泥稳定碎石、级配碎石现场交货价:包含但不限于水泥稳定碎石、级配碎石的供应、运输(但不限于)水泥稳定碎石、级配碎石成本价、运杂费(含运费、过路费等)、装卸车费、摊铺费、保险费、管理费(包括销售费、服务费、财务费等)、利润、税金、培训和缺陷责任期的服务等费用。
3、采购数量
POWERCHINA-0113003-220085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水泥稳定土 | 5%水泥稳定碎石 | 吨 | 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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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级配碎石 | 石屑(0-5mm): 石子(5-10mm):石子:(10-30mm)=1:0.45:1.05 |
吨 | 25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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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时间:2022年07月31日
5、交货 碎石级配符合该规范表4.5.4中C-B-2的规定。粗、细集料原材应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中的要求。拌合用水应使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饮用水或经检测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中的拌合非饮用水要求。水泥稳定碎石必须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标准,压实度、厚度、7d无侧限抗压强度必须满足图纸设计要求。水泥采用强度等级42.5且满足《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要求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大于3小时,终凝时间大于6小时且小于10小时。碎石级配符合该规范表4.5.4中C-B-2的规定。粗、细集料原材应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中的要求。拌合用水应使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饮用水或经检测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中的拌合非饮用水要求。
7、其他:项目招标数量为工程暂估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6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6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其它要求(若有)。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