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能源集团股份 济宁二号煤矿矸石处置公开招标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SNZB-JEMK-D20220-0269 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山东省济宁市济宁二号煤矿。 招标货物的范围:济宁二号煤矿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生产的水洗矸石和浅槽大矸(约220万吨)以矿方实际生产为准,其中以济宁二号煤矿实际生产工艺产出质量为准,出卖人不作任何承诺。 提 货 期:合同生效后,按招标人要求,分批次提货,具体提货时间及数量根据招标人生产情况确定。 提货方式:中标方自己安排符合环保要求的车辆装车外运。 三、电子平台注册 本项目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http:// )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电子注册并经验证通过,方可办理购标手续。投标人办理完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可参与投标活动,办理VA证书所需资料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1)投标方营业执照注册时间满3年;距发售标书之日90天前,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煤炭或煤矸石经营业务,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在矿井周边自有或租有存货场地,存货场地须为济宁市经营性储煤场白名单内企业或能提供证明已在济宁市县市区能源局报备,提供证据证明有1万吨以上的存储能力。处置矸石时,接受或储存中标方矸石的一方为济宁市范围内经营性储存场地的,须为济宁市白名单内企业或经济宁能源局备案的合规的矸石存储场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接受矸石的一方为终端用户的,须达到环保法律法规要求。 (2)具备3天产量的仓储能力(1万吨以上),具备5辆以上具备全天24小时发运能力;具备10万吨以上/月、4000吨以上/日的运输及处置能力。 (3)投标人自行协调地方交通安全环保及村镇群众关系等,保证混合矸石正常外运,确保不影响矿井安全生产,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 (5)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因违规等原因,被 及其所属单位列入投标人“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五、网上报名与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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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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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ykjtzb